花蓮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護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花蓮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護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僱用機關:花蓮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

三、職稱:職務代理校護

四、名額:正取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

待 遇: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代理非主管職務或雇員薪點標準表薪點280,薪資新台幣35,532元。

六、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月29日止。

(代理原因消滅,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

七、資格條件:護士或護理師士、(生)級或師(三)級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2、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3、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具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八、工作內容: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及相關行政業務工作。兼辦出納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9年2月6日中午前送達或親送本校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 

1. 報名表、履歷表(無則免)

2. 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影本、相關專業考試及格證書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逕寄花蓮縣玉里鎮三民里118號收,以通訊傳真03-8842007報名(通訊傳真以收件時間為準)亦可。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 聯絡電話:03-8841183#16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02月06日上午12時止。(親送、委託或寄送達)。

十、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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