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108年申請美術館展覽暨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

有需求的藝術團體與個人踴躍提出申請。

一、依據「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送件者請於107年7月15日前填妥申請表件送達本局,申請表單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8)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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